静安区开展预付式消费司法解释专题培训 助力营商环境优化

发布日期:2025-06-25 13: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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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6月24日,上海市静安区商务委员会联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单用途预付卡协会,在静安区常德路688号PAC购物中心35楼举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专题培训会。全区重点商业综合体负责人共计30余人参加培训。

 

本次培训聚焦2025年5月1日正式施行的预付式消费司法解释,邀请市二中院法官系统解读司法解释的核心条款,重点剖析了预付卡持卡人起诉主体资格认定、商场场地出租者过错责任等实务要点。静安区商务委市场秩序科负责人结合本区预付卡管理工作实际,强调要严格落实"信息对接、资金监管、信用治理"三大核心任务,要求各企业加快完成系统对接和资金存管。

 

参会企业代表表示,通过培训更清晰认识到"余款不退"等格式条款的无效性,将提醒入驻商户尽快修订购卡合同文本,依法规范经营活动。


据悉,静安区下一步将结合新司法解释要求,加强静安区预付卡消费风险宣传,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